6.1 基本规定


6.1.1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不知道电子系统的规模和具体位置的情况下,若预计将来会有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气和电子系统,应在设计时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接地系统,并应在需要之处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6.1.2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

 

条文说明
 

6.1 基本规定
6.1.1 现在许多建筑物工程在建设初期甚至建成后,仍不知其用途,许多是供出租用的。在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中,建筑物的自然屏蔽物和各种金属物以及其与以后安装的设备之间的等电位连接是很重要的。若建筑物施工完成后,要回过来实现本条所规定的措施是很难的。
这些措施实现后,以后只要合理选用和安装SPD以及做符合要求的等电位连接,整个措施就完善了,做起来也较容易。
6.1.2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建筑物内必须采用TN-S系统,这是由于正常的负荷电流只应沿中线N流回,不应使有的负荷电流沿PE线或与PE线有连接的导体流回,否则,这些电流会干扰正常运行的用电设备。本条为强制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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