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现场显色指数和色温测量


8.4.1 比赛场地对称时,可在1/4场地均匀布点(一般为9个点)进行测量(见图8.4.1);比赛场地非对称时,可在全场均匀布点测量。

8.4.2 现场显色指数和色温应为各测点上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现场色温与光源额定色温的偏差不宜大于10%,现场显色指数不宜小于光源额定显色指数的10%。


条文说明

8.4 现场显色指数和色温测量
8.4.1 根据对大量体育场馆现场显色指数和色温的测量表明,所选测量点测得的颜色参数可代表整个场地的颜色参数测量结果。
8.4.2 现场显色指数和色温受环境因素如电压波动、场地和周围建筑及座位的颜色影响较大,所制定标准值是根据实测统计结果确定的。Ra、Tcp与V的变化曲线见图6和图7。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