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眩光计算
条文说明
附录B 眩光计算
室外体育场眩光计算公式引自《关于室外体育设施和区域照明的眩光评价系统》CIE 112—1994,经实测验证此公式不论是对室外体育场或是室内体育馆计算值和测量值均吻合较好。主观评价与测量计算值之间有较好的线性关系。编制组对体育场馆照明室内眩光评价系统经研究得出结论,该公式也可用于室内体育馆眩光评价系统,对眩光指数进行计算,但通过实验研究证实,当室外体育场眩光评价系统用于室内体育馆眩光评价系统时,需采用适用于室内体育馆的眩光评价分级及眩光指数限制值,而且在室内体育馆眩光指数计算时其反射比宜取0.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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