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出入口间距
7.2.1 出入口间距应能保证主线交通不受分合流文通的干扰,并应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的条件。
7.2.2 快速路路段上相邻两出入门端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表7.2.2规定的值。
表7.2.2 出入口最小间距(m)
条文说明
7.2 出入口间距
7.2.1 《北京市二、三环交通调查研究报告》显示,二、三环路改造前出入口间距过近是形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出入门间距过近,交织段短,进出的车辆一多便形成拥堵。针对这一情况,二、三环改造中的主要措施就是减少快速环线主路的进出口数量。三环路全线的进出口数,改造前内环为127个(平均间距270m)、外环为133个(平均间距260m),改造后内环为69个(平均间距500m)、外环为62个(平均间距560m)。改造后,主路上平均行驶速度由39.7km/h提高到45.4km/h。同期改造的二环路采用同样措施,平均行驶速度由38.4km/h提高到42.9km/h。由此可知,合理的出入口间距是交通通畅的可靠保障。
7.2.2 出入口间距根据出入口的布置位置分为四种情况:出一出、出—入、入—入、入—出。如图1。
图一 出口类型
根据交通流流入、流出主路的交通特征,车辆通过出入口时,要经过加速、减速、交织等过程。整个过程中将产生紊流,根据美国《通行能力手册》,以及上海市的研究结果,以紊流交通不重叠要求确定各类型出入口的最小间距。
- 上一节: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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