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配备要求
5.1 办公、通信和信息处理类装备
此类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消防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消防监督规范化的要求。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1的要求。
5.2 消防监督专用设备
5.2.1 —、二、三级配备要求
5.2.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检查和消防监督检查业务。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2的要求。
5.2.1.2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业务。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3的要求。
此类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消防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消防监督规范化的要求。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1的要求。
5.2.1 —、二、三级配备要求
5.2.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检查和消防监督检查业务。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2的要求。
此类装备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业务。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3的要求。
5.2.1.3 消防产品现场检测类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消防产品现场检测业务。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4的要求。
5.2.1.4 火灾现场勘查类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火灾事故现场清理、提取物证和现场分析鉴定等工作。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
5.2.1.5 消防宣传教育类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消防宣传业务,配合社会媒体进行消防宣传报导,对社会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5.2.2 四级装备配备
四级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7的要求。
5.2.3 五级装备配备
五级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8的要求。
5.3 个人防护类装备
此类装备用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査和火灾事故调査等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应结合本标准规定的专用车辆配备,种类和数量应满足表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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