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型号编制
5.1 构成和编制
消防机器人的产品型号由类别代号、分类代号、主参数、行走机构型式代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组成。 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5.2 类别代码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前二个汉语拼音“RX”表示消防机器人,第三 个汉语拼音表示该机器人的控制方式,其代号见表1。
5.3 分类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至二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若该产品仅有单一功能,则用一个汉语拼音表示;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复合功能,则以最常用的前二种功能为依据,用二个汉语拼音表示,其代号见表2。字母排列规则为主要功能排列在第一位,次要功能排列在第二位。
5.4 主参数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主参数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消防装备主参数,其代号见表2, 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复合功能,则只列出第1分类代号的主参数。第二部分表示防爆功能,若该产品具有防爆功能,则该部分用汉语拼音B表示。
5.7 产品型号示例
示例1:一种自主控制的消防灭火机器人,轮式行走机构,消防炮额定流量32L/s,其型号为:RXZ-M32L。
示例2:一种半自主控制的消防侦察机器人,可探测4种气体,关节轮式行走机构,防爆型,为第2次改进设计,其型号为:RXB-C4BGL-2。
示例3:—种人工遥控控制的以救援为主、侦察为辅的消防救援、侦察机器人,机械臂额定载荷80kg,履带式行走机构,防爆型,其型号为:RXR-JC80BD。
示例4:一种人工遥控控制的以灭火为主、侦察和照明为辅的消防灭火、侦察、照明机器人,消防炮额定流量32L/s, 履带式行走机构,其型号为:RXR-MC32D。
消防机器人的产品型号由类别代号、分类代号、主参数、行走机构型式代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组成。 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前二个汉语拼音“RX”表示消防机器人,第三 个汉语拼音表示该机器人的控制方式,其代号见表1。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至二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若该产品仅有单一功能,则用一个汉语拼音表示;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复合功能,则以最常用的前二种功能为依据,用二个汉语拼音表示,其代号见表2。字母排列规则为主要功能排列在第一位,次要功能排列在第二位。
5.4 主参数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主参数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消防装备主参数,其代号见表2, 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复合功能,则只列出第1分类代号的主参数。第二部分表示防爆功能,若该产品具有防爆功能,则该部分用汉语拼音B表示。
5.5 行走机构型式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一至二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其代号见表3。
5.6 企业自定代号
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表示,位数由企业自定。5.7 产品型号示例
示例1:一种自主控制的消防灭火机器人,轮式行走机构,消防炮额定流量32L/s,其型号为:RXZ-M32L。
示例2:一种半自主控制的消防侦察机器人,可探测4种气体,关节轮式行走机构,防爆型,为第2次改进设计,其型号为:RXB-C4BGL-2。
示例3:—种人工遥控控制的以救援为主、侦察为辅的消防救援、侦察机器人,机械臂额定载荷80kg,履带式行走机构,防爆型,其型号为:RXR-JC80BD。
示例4:一种人工遥控控制的以灭火为主、侦察和照明为辅的消防灭火、侦察、照明机器人,消防炮额定流量32L/s, 履带式行走机构,其型号为:RXR-MC3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