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5.1 目的
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髙(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3-199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4.5.3 严酷等级(见表6)
4.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3-1993第2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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