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主体承力部件


6.6.1 螺杆
6.6.1.1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螺杆作为承力部件时,螺杆尺寸应符合表l的规定。
6.6.1.2 螺杆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
表1 螺杆最小尺寸及施加载荷
 表1 螺杆最小尺寸及施加载荷
6.6.2 扁钢部件
6.6.2.1 消防管道支吊架采用扁钢作为承力部件时,扁钢部件外表面应有防腐涂层或镀层。
6.6.2.2 主承力部件采用的扁钢部件的厚度宜不小于3mm,当扁钢部件厚度小于4.8mm时,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的1.5倍下保持l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当扁钢部件厚度不小于4.8mm时,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保持1min,应无断裂和明显变形等损坏。
6.6.3 连接头
6.6.3.1 消防管道支吊架与建筑连接部件及管道的连接头应设置合理,便于安装固定。
6.6.3.2 连接头表面应作镀锌处理或采用强耐腐蚀材料。
6.6.3.3 连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按7.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在表1中规定的消防管道支吊架可承受的最大管道公称直径对应的试验载荷下,应无断裂、明显变形和结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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