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规定


3.1.1 机械式停车库的基地和总平面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执行。
3.1.2 机械式停车库可按停车的自动化程度分为全自动停车库和复式停车库。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宜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
3.1.3 机械式停车库的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表3.1.3确定。

表3.1.3  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表3.1.3  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注:X为小型车;Z为中型车;D为大型车;T为特大型车;C为超大型车;K为客车。

3.1.4 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应根据停车设备、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进行建筑空间的设计。机械式停车库应预留安装操作空间,且操作空间的宽度和高度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型进行确定。
3.1.5 机械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于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的机械式停车库,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尺寸应满足车辆转向进入载车板的要求,且其宽度不宜小于6000mm(图3.1.5);

图3.1.5  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
图3.1.5  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
1-停车位;2-通道或室外道路

      3 全自动停车库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停车设备的适停车型宽度加500mm,且不应小于2500mm,净高不应小于2000mm;
      4 全自动停车库的出入口场地无法满足车辆直行出入时,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回转盘,并应根据回转盘设备确定安装回转盘的地坑尺寸;
      5 机械式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3.1.6 机械式停车库应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600mm,停车位内检修通道净高不宜小于停车位净高。设置检修孔时,检修孔宜为正方形,且边长不宜小于700mm。
3.1.7 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设置管理室,且管理室宜设在临近出入口处,并应满足观察车辆进出状况的视野要求。当不能设在临近出入口处时,管理室内应设置具备观察车辆进出状况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他类型停车库可根据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管理室。
3.1.8 机械式停车库的地下室和底坑应保持干燥,宜采取排水措施,并应根据当地气候、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防水设计。
3.1.9 机械式停车库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设有回转盘的停车库,回转盘的底坑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3.1.10 机械式停车库的地基、基础和结构等应根据建设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停车设备的荷载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混凝土基础,且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
        2 停车设备钢架与基础之间宜采用直接预埋、埋设预埋件等方式进行连接;预埋件的尺寸、位置和精度等应满足停车设备安装的要求;
        3 埋设设备预埋件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20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00mm时,应对连接构造采取加强措施;
        4 停车设备的钢架宜为便于现场拼装的形式,并应满足机械式停车库对钢架的强度和刚度要求。
3.1.11 当附建式停车库与建(构)筑物主体结构连接时,不应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符合性验算,再根据检测和验算结果,进行连接设计;
        2 应根据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采取隔振和防噪措施。
3.1.12 机械式停车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3.1.13 机械式停车库内的消防、通风、电缆桥架等管线宜设置在行车道的上方,且不得侵占停车位的空间。
3.1.14 机械式停车库外宜设置清洗停车设备的给水点。
3.1.15 当机械式停车库内温度不能满足停车设备正常工作温度要求时,应采取采暖或散热措施。
3.1.16 当机械式停车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停车库内空气品质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Z1的规定。
3.1.17 全封闭的机械式停车库宜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风管应采用难燃材料。排烟风机应满足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及以上时能至少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的要求。
3.1.18 机械式停车库的电气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停车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供电线路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当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宜配置备用电源;
        2 停车设备的电源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应与消防配电、停车库照明和监控系统等线路分设;
        3 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入口、配电室、控制室及管理室等应设置应急照明,且应急照明器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 停车库内应设检修插座箱或检修插座,并宜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6V、220V、380V的电源插座;
        5 停车库宜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并应设置电池充满自动断电装置。
3.1.19 机械式停车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照明,并宜采用节能光源。复式停车库照度标准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执行;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宜符合表3.1.19的规定。

表3.1.19  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

表3.1.19  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

    注:1 对于停车位的照度标准,当驾驶员不进入时,不作要求;
           2 操作盘的照度标准值适用于由驾驶员自行操作时。

3.1.20 机械式停车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3.1.21 机械式停车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3.1.22 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车位信息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并可根据停车设备类型、建设规模及环境等因素,选择配置出入口控制系统、智能化电子收费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反向寻车诱导系统、电子标签系统、车辆以及驾驶人高清图像比对系统、大型停车库运行视频监控系统、远程通信及协助系统等智能化系统;
        2 机械式停车库宜至少被一种无线通信信号覆盖,且停车库转换区宜设置有线和无线通信装置;
        3 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连接。
3.1.23 机械式停车库的噪声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的规定,停车库内一氧化碳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的规定。


 

条文说明
 

3.1 一般规定
3.1.1 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与本规范相互衔接、互为补充。
3.1.2 本条旨在为停车库设计选取停车设备提供参考。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等停车设备内无通道,不需进人,可以作为全自动停车库的首选;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需进人停车,可以作为复式停车库的首选。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等停车设备市场上使用较少,本规范未对这三类停车设备的工程应用做出规定。若要采用这三种停车设备,可以与设备生产厂家进行协商,确定技术参数。
3.1.3 表3.1.3摘自《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GB/T 26559-2011。
3.1.4 停车设备的尺寸和汽车的出入方式等各不相同,造成了不同的停车设备对建筑平面尺寸和高度等的要求各不相同,为了协调建筑工程与停车设备要求,使停车库的建筑设计和停车设备的类型相符合,避免后设计造成资源浪费,制定本条。停车库建筑的平面和空间尺寸需依据设备要求进行设计,并需满足停车设备安装就位所需要的工作面以及检修要求的空间和通道。同时还需考虑配套的消防、电气、照明、通风、采暖等设施的空间要求。
3.1.5 机械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
      1 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对复式停车库的设计作了详细的规定,复式停车库的设计需按该规范执行。
      3 本条规定机械式停车库建筑的门洞尺寸,是为了确保汽车和驾驶人能够顺利通过全自动停车库出入口门。适停车宽加500mm,考虑了车辆出入的方便性而确定;不小于2500mm,是在考虑车辆出入方便性的同时,考虑了建筑模数的规定;出入口净高2000mm,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6.2.3条的规定。
      4 当停车库出入口处场地过于狭小,汽车无法自行调整方向进入停车库时,可以通过设置回转盘来解决。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等停车设备的机械式停车库采用回转盘的较多。
3.1.7 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对车辆存取、停车位置和停放安全要求高,需要设置管理室进行监控。
3.1.8 停车设备对潮湿的环境比较敏感,为避免和减少锈蚀,停车库的地下室和地坑等部位需保持干燥。
3.1.10 不同类型的停车设备的重量及运行荷载各不相同,即使同一类型的停车设备,不同厂家生产的停车设备也不相同,因此,停车库基础、结构和预埋件的受力大小需依据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荷载数据确定:
        1 建议混凝土厚度构造要求不小于200mm,是为了满足预埋设备连接件的要求;
        2 停车设备钢架基座直接预埋在混凝土基础内,可保证基础与结构整体性、减少安装误差;在混凝土基础内预先埋设设备连接件可降低施工难度、提高安装精度;
        3 此款是停车设备安装用预埋件对结构混凝土构造的要求;
        4 停车库钢架一般为工厂制作,现场组装,其单个构件不宜过大,并且需尽量减少现场焊接操作。
3.1.11 原有建(构)筑物一般未考虑后建停车库的附着,当有停车库附着时,需对原有建筑结构是否符合附着要求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对原有建筑的影响。
        1 根据原有建筑的结构和使用情况,进行结构检测和符合性验算;
        2 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振动和噪声,设计中需考虑其对原有建筑的影响。
3.1.14 机械式停车库在使用过程中,停车设备无法避免积灰和沾染油污,为满足停车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清洁需求,就需要对停车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给水点的设置就非常必要。
3.1.15 机械式停车库的自动化控制设备对工作环境要求较高,通常室内停车设备的正常工作条件为:工作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不低于-5℃;室外停车设备的正常工作条件为:工作环境温度不超过40℃(在24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35℃),不低于-25℃。以上数据是总结了各类停车设备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给出的。
3.1.17 全地下或不具备自行排烟的机械式停车库,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强制排烟。排烟风机技术性能指标为现行行业标准《消防排烟通风机 技术条件》JB/T 10281规定的要求。
3.1.18 机械式停车库的电气设计包括配电、应急供电、照明和应急照明以及电动汽车供电等。现行国家标准包括《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等:
        1 停车库的断电,会造成存取车的困难,影响停车库服务对象的出行,尤其是大型公共停车库,容易造成较大影响,所以停车库需具备两条供电线路或配备用电源。
        3 本条主要是考虑疏散的需要及车库检修的要求。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的第13.8.6条的要求,应急照明器具的持续工作时间需大于或等于30min。检修插座主要考虑不同使用电压等级的需要。
        4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发展趋势,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制定本款。
3.1.22 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是停车自动化的保证,也是机械式停车库的优势之一,要求智能化系统应适应机械式停车库特点:
        1 车位信息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是机械式停车库必备的智能化系统,条文中所列是对不同设备和管理要求的可选系统。
        2 无线通信信号覆盖、设置通信装置,主要是为了满足机械式停车库内通信的畅通及可靠性。
3.1.23 当停车设备的机械传动和存取车过程中产生影响人们工作、休息的噪声时,停车库需采取降噪措施,使其噪声排放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的要求。有关研究显示,汽车在停车库内发动机的工作状态均为怠速运转,在怠速状态下,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三种污染物散发量的比例约为7:1.5:0.2,通过CO的排放量就可以推算出HC和NOx排放量,只要CO的浓度满足标准,其他污染气体就满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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