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水带性能试验
6.4.1 内径测量
6.4.1.1 用塞规测量水带的内径。塞规用金属制成,如图1所示的结构,其尺寸和公差按表3规定,工作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为1.60。
6.4.1.2 测量时,应先将试样两端剪切平齐,然后用塞规测其两端内径。
6.4.2 长度测量
将试样展开铺平用钢卷尺测量。钢卷尺的量程应不小于被测试样的长度,测量最小示值应为1 mm。
6.4.3 耐压性能试验
6.4.3.1 试验时将1.20 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5.0MPa/min~10.0MPa/min的速率升压至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保压5min,检查试样的情况。然后以该速率升压至3倍的设计工作压力,观察试件是否爆破。
6.4.3.2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水压源:应采用三缸的电动往复泵,其工作压力不低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0.05MPa;当水压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0.10MPa;
d)压力显示装置:测量下限为0,测量上限为爆破压力的1.5~2.0倍,并能记录爆破压力值,显示精度不低于±0.01MPa。
6.4.4 单位长度质量检查
试验时,称出整盘水带的质量,然后按6.4.2规定测量水带长度。
单位长度质量按式(1)计算:
6.4.1.1 用塞规测量水带的内径。塞规用金属制成,如图1所示的结构,其尺寸和公差按表3规定,工作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为1.60。
6.4.2 长度测量
将试样展开铺平用钢卷尺测量。钢卷尺的量程应不小于被测试样的长度,测量最小示值应为1 mm。
6.4.3 耐压性能试验
6.4.3.1 试验时将1.20 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5.0MPa/min~10.0MPa/min的速率升压至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保压5min,检查试样的情况。然后以该速率升压至3倍的设计工作压力,观察试件是否爆破。
6.4.3.2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水压源:应采用三缸的电动往复泵,其工作压力不低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0.05MPa;当水压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不大于±0.10MPa;
d)压力显示装置:测量下限为0,测量上限为爆破压力的1.5~2.0倍,并能记录爆破压力值,显示精度不低于±0.01MPa。
6.4.4 单位长度质量检查
试验时,称出整盘水带的质量,然后按6.4.2规定测量水带长度。
单位长度质量按式(1)计算:
A=G/L ………………………………(1)
式中:
A——单位长度质量,单位为克每米(g/m);
G——水带的质量,单位为克(g);
L——水带的测量长度,单位为米(m)。
6.4.5 延伸率、膨胀率及扭转方向试验
6.4.5.1 试验时将不小于15 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压源相接,另一端固定在专用夹具上。充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升压至0.1MPa,待试样延伸稳定后,测定此时试样的长度、两端及中部共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然后均匀地升压至表1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待试样延伸稳定后,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相应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并观察其扭转方向。
6.4.5.2 延伸率、膨胀率按式(2)、式(3)计算:
A——单位长度质量,单位为克每米(g/m);
G——水带的质量,单位为克(g);
L——水带的测量长度,单位为米(m)。
6.4.5 延伸率、膨胀率及扭转方向试验
6.4.5.1 试验时将不小于15 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压源相接,另一端固定在专用夹具上。充水并排尽空气后关闭排气阀。升压至0.1MPa,待试样延伸稳定后,测定此时试样的长度、两端及中部共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然后均匀地升压至表1规定的设计工作压力,待试样延伸稳定后,再测定此时试样长度、相应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并观察其扭转方向。
6.4.5.2 延伸率、膨胀率按式(2)、式(3)计算:
式中:
△L——试样的延伸率,用百分号(%)表示;
L0——试样在承受0.1MPa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m);
L1——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的长度,单位为米(m)。
式中:
△S——试样的膨胀率,用百分号(%)表示;
S0——试样在承受0.1MPa压力时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S1——试样在承受设计工作压力时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6.4.5.3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试验台:其有效长度应不小于试样长度并应采取减小试验台与水带摩擦的措施。专用夹具应能纵向移动并绕试样轴向旋转。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 水压源:采用双缸或双缸以上的电动往复泵,其工作压力不低于试样的设计工作压力;
c) 稳压装置应符合6.4.3.2c)的规定;
d) 压力显示装置:测量下限为0,测量上限为试样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2.0倍,显示精度不低于±0.03MPa。
6.4.6 其他性能试验
水带的可弯曲性、黏附性、耐低温性能、衬里(或外覆层)物理力学性能、耐磨性能试验应按GB 6246—2011中5.8~5.12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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