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 GA95-2015【代替 GA95-2007,GA40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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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维修设备
5.2.1 维修机构的设备配备应符合GA 1157的要求,维修设备和检验设备应满足授权维修灭火器的种类和维修数量的需要。
5.2.2 维修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应做好记录。
5.2.3 计量仪器和仪表应处于完好的使用状态,应在投入使用前及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后的状态应得到识别。
上一节:
5.1 维修场所
下一节:
5.3 维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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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要求
5 维修条件
5.1 维修场所
5.2 维修设备
5.3 维修人员
5.4 维修质量管理
6 维修技术要求
6.1 —般规定
6.2 维修前检查
6.3 拆卸灭火器
6.4 灭火剂回收处理
6.5 水压试验
6.6 更换零部件
6.7 再充装
6.8 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7 报废与回收处置
8 试验方法
8.1 外观、外部结构及总质量检查
8.2 灭火器气密性试验
8.3 20℃喷射性能试验
8.4 使用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8.5 操作机构检查
8.6 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8.7 内部结构和内部腐蚀检查
8.8 水压试验
8.9 喷射软管组件水压试验
8.10 灭火剂质量检查
8.11 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检验
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9.2 维修出厂检验
9.3 维修确认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