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要求
6.1 外观、标志
6.1.1 雨淋报警阀应表面平整光洁,无加工缺陷及碰伤划痕,涂层均匀,色泽美观。
6.1.2 雨淋报警阀应在外表面设有耐久性标志铭牌,标志内容应清晰,且符合9.1的规定。
6.2 规格
雨淋报警阀进出口公称直径为25 mm、32 mm、40 mm、50 mm、65 mm、80 mm、100 mm、125 mm、150 mm、200 mm、250 mm、300 mm。
阀座圈处的直径可以小于公称直径。
6.3 额定工作压力
雨淋报警阀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低于1.2 MPa。
6.4 材料耐腐蚀性能
6.4.1 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成,阀座材料的耐腐蚀性能不应低于青铜。
6.4.2 隔膜式雨淋报警阀阀座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阀座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按7.4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应符合6.12和6.15的规定。
6.4.3 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金属零件应采用青铜、镍铜合金、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若用耐腐蚀性能差的材料制造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6.5 阀体和阀盖
6.5.1 阀体和阀盖上的接头尺寸应符合GB/T 17241.6或GB/T 9112和GB/T 3287的相应规定。
6.5.2 除温感雨淋阀外,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放水口公称直径最小为20 mm。
6.5.3 除温感雨淋阀外,阀体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检验报警装置的设施。
6.6 零部件
6.6.1 弹簧和隔膜应能经受7.2规定的正常工作循环5000次而无断裂和破损。
6.6.2 需使用底水密封阀瓣组件,应设置加入底水的装置和检查底水液位的措施。
6.6.3 雨淋报警阀报警管路的连接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5 mm。
6.6.4 雨淋报警阀的电磁阀入口端前侧应设过滤装置。
6.6.5 用于温感雨淋阀的热敏感元件应符合GB 5135.1的规定。
6.7 间隙(适用于推杆型雨淋报警阀)
6.7.1 如图1a)所示,当阀体为铸铁时,除阀全开位置外,阀瓣组件与阀体内壁之间的径向间隙不应小于12 mm;当阀体和阀瓣组件为有色金属、不锈钢或具有同等物理、机械及耐腐蚀性能的材料时,径向间隙不应小于6 mm。
6.7.2 如图1b)所示,阀在关闭位置,阀瓣组件中的金属压盘与阀座内缘之间的直径间隙不应小于6 mm。
6.7.3 阀座的环形空间深度不应小于3 mm。
6.8 连接方式
6.8.1 雨淋报警阀采用法兰连接方式时,法兰连接尺寸、法兰密封面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9112或GB/T 17241.6的规定。
6.8.2 雨淋报警阀采用沟槽式连接方式时,其连接尺寸应符合GB 5135.11的规定。
6.9 刚性非金属零件
6.9.1 刚性非金属零件按7.3和7.4规定进行老化试验,试验后,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扭曲、蠕变、裂纹或其他变形损坏。
6.9.2 由老化试验过的零件装配的雨淋报警阀按7.8、7.10的规定进行渗漏和功能试验时,应符合6.13和6.15的规定。
6.10 橡胶密封件
橡胶密封件按照7.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21873—2008中的4.2.3、4.2.4、4.2.5、4.2.6、4.2.8的要求。
6.11 电磁阀
电磁阀按照7.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 5135.6的规定。
6.12 阀体强度
装配好的雨淋报警阀,阀瓣组件处于开启位置,按7.7的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承受4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 min,阀体应无渗漏、永久变形和损坏。
6.13 渗漏和变形
6.13.1 雨淋报警阀在阀瓣组件开启的情况下,按7.8.1的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 min,应无渗漏、永久变形或损坏,还应满足6.15的规定。
6.13.2 雨淋报警阀在阀瓣组件关闭情况下,按7.8.2的规定进行试验,供水侧施加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h,应无渗漏、永久变形或损坏。还应满足6.15的规定。
6.14 水力摩阻
雨淋报警阀按7.9的规定进行试验,在表1所给的试验流量条件下,水力摩阻不应大于0.08 MPa。
6.15 功能
6.15.1 雨淋报警阀处于伺应状态时,外力影响不应使阀门的启动发生障碍。
6.15.2 雨淋报警阀处于伺应状态时,应防止水从供水侧渗漏到系统侧,或具有使渗漏水自动排出的设施。
6.15.3 按7.10的规定进行试验,雨淋报警阀应能在0.14 MPa,0.20 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级差为0.1 MPa的供水压力下动作。
6.15.4 按7.10的规定进行试验,减压启动式雨淋报警阀在0.14 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供水压力下动作时,其阀门控制腔的启动压力不低于0.03 MPa。
6.15.5 按7.10的规定进行试验,加压启动式雨淋报警阀在0.14 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供水压力下动作时,其阀门控制腔的启动压力不应大于供水压力的50%。
6.15.6 按7.10的规定进行试验,雨淋报警阀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电动、气动等)的方法进行操作。
6.15.7 雨淋报警阀的启动装置动作后,应在15 s之内打开雨淋报警阀的阀瓣(雨淋报警阀的公称直径超过200 mm时,可在60 s之内打开阀瓣)。
6.15.8 雨淋报警阀的启动装置为湿式引导管线时,其高度及距离的限制是由供水压力范围从0.14 MPa到额定工作压力来确定。
6.15.9 雨淋报警阀在每一供水压力下有一个启动点压力值,它用水柱高度(m)来表示。湿式引导喷头管线安装的最大高度也用水柱高度(m)来表示。其值等于启动点压力值除以安全系数1.5。
6.15.10 雨淋报警阀按7.10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当供水压力为0.14 MPa时,在报警口至少有0.05 MPa的压力来启动报警装置。
6.15.11 未设自动排水的雨淋报警阀应具有当水进入系统侧的管线达到阀瓣组件上面0.5 m以上高度时,能使报警装置发出声响报警的设施。
6.15.12 雨淋报警阀中间室的自动排水阀,在0.13 L/s~0.63 L/s的流量范围内,水流压力不大于0.14 MPa的条件下应能关闭。
6.15.13 雨淋报警阀中间室的自动排水阀,在阀门出口侧放水期间应保持关闭状态,在0.035 MPa~0.14 MPa的压力范围内应开启。
6.15.14 温感雨淋阀应满足6.15.1~6.15.4、6.15.6~6.15.8的要求。
6.16 防复位(温感雨淋阀除外)
6.16.1 雨淋报警阀应具有防复位功能。
6.16.2 雨淋报警阀正常动作后,应具有防止阀自动回到伺应状态的措施,并允许在阀动作后水从控制腔管线中流出,雨淋报警阀只能通过手动或其他方法使雨淋报警阀回到伺应状态。
6.16.3 带有防复位锁止机构的雨淋报警阀,阀瓣或阀瓣组件全开启时,按7.11的规定进行试验,在试验条件的水冲击下各零件不应产生永久性变形或断裂。
6.17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雨淋报警阀,按7.12的规定进行试验,充满水的雨淋报警阀应能承受温度不低于800℃的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应无永久变形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