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6、9.1.1、9.1.2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标准 ISO 15383—2001《消防手套—实验室测试方法和性能要求》,与 ISO 15383—2001的一致性的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汉语习惯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国家标准的表述;
——热防护性能采用了 NFPA 1971—2000 的试验方法;
——耐切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有所不同。
本标准代替 GA 7—1991《消防手套》。
本标准与 GA 7—1991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取消了分类,增加了规格;
——取消了重量要求;
——在结构上有全面改进,用多层组合结构替代原先的里外双层结构,本标准中手套主要有外层、防水层、隔热层、衬里组成;
——增加了热防护性能、耐热性能、耐磨性能、耐撕破性能、标签要求、防化性能、穿戴性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伟光、徐兰娣、凌新亮、顾钟红、马皎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