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低温(运行)试验
5.17.1 试验步骤5.17.1.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接通试样电源。
5.17.1.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l℃/min的速率降温至0℃±3℃。
5.17.1.3 在0℃±3℃温度下,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保持16h后,立即按5.2~5.7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7.1.4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min±5min。
5.17.1.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2~5.7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规定。
5.17.1.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0℃±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l℃/min的速率降温至0℃±3℃。
5.17.1.3 在0℃±3℃温度下,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保持16h后,立即按5.2~5.7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7.1.4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以不大于1℃/min的速率升温至20℃±2℃,并保持30min±5min。
5.17.1.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2~5.7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
5.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