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重发机制
6.5.1 发送/确认模式下,发送端发出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接收端的确认命令或收到否认回答,应进行信息重发,重发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确认命令,则本次通信失败,结束本次通信。
6.5.2 请求/应答模式下,请求方在发出请求命令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应答信息或收到否认应答,重发请求命令,重发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应答信息,则本次通信失败,结束本次通信。
6.5.3 通信过程中的校验错误包括校验和错误、不可识别的命令字节、应用数据单元长度超限、启动字符和结束字符错误等。
6.5.4 超时时间不宜大于10s,可根据具体的通信方式和任务性质自行定义。
6.5.5 超时重发次数宜为3次,可根据具体的通信方式和任务性质自行定义。
6.5.2 请求/应答模式下,请求方在发出请求命令后的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应答信息或收到否认应答,重发请求命令,重发规定次数后仍未收到应答信息,则本次通信失败,结束本次通信。
6.5.3 通信过程中的校验错误包括校验和错误、不可识别的命令字节、应用数据单元长度超限、启动字符和结束字符错误等。
6.5.4 超时时间不宜大于10s,可根据具体的通信方式和任务性质自行定义。
6.5.5 超时重发次数宜为3次,可根据具体的通信方式和任务性质自行定义。
- 上一节:6.4 信息查询(监控中心→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 下一节:6.6 数据包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