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旋转型喷头型式和控制方式可分为下列系统:
1 闭式系统(图A-1)。
2 开式系统(图A-2)。
4.1.2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闭式系统按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流体的形式可分为下列系统:
1 湿式系统。
2 干式系统。
3 预作用系统。
4.1.3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和雨淋系统的适用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4.1.4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单独设置,也可与普通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当并联或串联时,应满足不同系统的工作压力和流量要求。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1 闭式系统(图A-1)。
2 开式系统(图A-2)。
4.1.2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闭式系统按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流体的形式可分为下列系统:
1 湿式系统。
2 干式系统。
3 预作用系统。
4.1.3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和雨淋系统的适用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4.1.4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单独设置,也可与普通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当并联或串联时,应满足不同系统的工作压力和流量要求。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采用闭式旋转型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称为开式系统;采用开式旋转型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称为闭式系统。
4.1.2,4.1.3 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中规定,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系统除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外,还有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考虑到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国内没有产品,而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采用旋转型喷头至今尚无工程实践,因此暂未列入。本条只明确了湿式、干式和预作用三种系统。归纳了西安、柳州、南宁等多项工程简化管网经验。
4.1.2,4.1.3 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中规定,采用闭式洒水喷头的系统除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外,还有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考虑到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国内没有产品,而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采用旋转型喷头至今尚无工程实践,因此暂未列入。本条只明确了湿式、干式和预作用三种系统。归纳了西安、柳州、南宁等多项工程简化管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