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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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
水幕喷头在出厂前,应按表2或表3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8.1.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表1或表2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重要部件中任何一项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满3年时;
d)产品停产超过1年恢复生产时;
e)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搬迁时;
f)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上一节:
8 检验规则
下一节:
8.3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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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型号编制
6 要求
6.1 外观与标志
6.2 流量特性系数
6.3 水幕展角与倾角
6.4 喷洒外形
6.5 洒水均匀性
6.6 阻断辐射热能力
6.7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6.8 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6.9 耐盐雾腐蚀性能
6.10 耐低温性能
6.11 耐高温性能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验
7.2 流量系数测量
7.3 水幕展角与倾角的测量
7.4 喷洒试验
7.5 洒水均匀性试验
7.6 阻断辐射热试验
7.7 氨应力腐蚀试验
7.8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7.9 盐雾腐蚀试验
7.10 低温试验
7.11 高温试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3 抽样
8.4 判定规则
9 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向下喷洒图与侧向喷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