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 人员佩戴性能
5.13.1 主观评价
呼吸器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佩戴应迅速、简便;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面罩与人员的脸部贴合应紧密、舒适。
接触佩戴者的皮肤的材料,不应刺激皮肤;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吸入的气体不应刺激呼吸器官,不应出现呼吸困难;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
5.13.2 客观评价
客观评价应符合5.6的规定。
呼吸器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佩戴应迅速、简便;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面罩与人员的脸部贴合应紧密、舒适。
接触佩戴者的皮肤的材料,不应刺激皮肤;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吸入的气体不应刺激呼吸器官,不应出现呼吸困难;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
5.13.2 客观评价
客观评价应符合5.6的规定。
- 上一节:5.12 多余气体排放阀
- 下一节:6 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