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功能试验


5.8.1 试验装置
湿式报警阀功能试验在图2所示试验装置上进行,该装置还包括供水系统、进口压力测量仪表、
报警管路控制阀、排水装置、阀系统侧放水装置等。压力、流量和压差的测量精度均不低于±2 %。
    图2 功能试验的试验布置        
注:该试验装置图系典型装置,当湿式报警阀的外围设备不同时可以有所变动。
图2 功能试验的试验布置
5.8.2 报警试验
5.8.2.1 将湿式报警阀安装在 5.8.1 规定的试验装置上,使阀处于伺应状态,每次试验前应将报警管路中的水排净。调节湿式报警阀进口压力保持在0.14 Mpa ,调节阀系统侧放水流量保持在 15 L/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4.10.1 的规定。
5.8.2.2 调节湿式报警阀进口压力分别保持在 0.14 Mpa ,0.70 Mpa ,1.20 Mpa ,1.60 Mpa(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60 Mpa 的湿式报警阀),阀系统侧放水流量相应稳定在60 L/min ,80 L/min ,170 L/min,170 L/min,检查阀门报警情况。每次测试后关闭阀系统侧放水控制阀,检查阀门报警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4.10.2 和4.10.4 的规定。
5.8.3 报警流量试验
    调节湿式报警阀进口压力分别保持在0.14 Mpa,0.70 Mpa,1.20 Mpa,1.60 Mpa (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60 Mpa的湿式报警阀),阀系统侧放水流量相应保持在阀瓣组件开启瞬间的流量值,即系统的报警流量值,其值应符合4.10.3的规定。
5.8.4 报警口压力试验
    调节湿式报警阀进口压力保持在 0.14 Mpa,调节阀系统侧放水流量保持在 60 L/min,延迟器顶部压力应符合 4.10.5 的规定。
5.8.5 报警延迟时间试验
    安装延迟器的湿式报警阀和不安装延迟器的湿式报警阀分别重复5.8.2.2规定的试验。自系统侧放水至报警装置连续报警所需时间,应符合4.11的规定。
    安装延迟器的湿式报警阀延迟时间,从系统侧放水开始,到延迟器顶部压力为0.05 Mpa时计算。
5.8.6 压力比试验
5.8.6.1 将湿式报警阀安装在 5.8.1规定的试验装置上,使阀处于伺应状态,调节阀进口压力保持在0.14Mpa 系统侧缓慢地少量放水,同时记录进口压力和阀两侧压差值,在阀瓣开启的瞬间,进口压力下降之前测得压差的最大值。按式(4 )计算压力比。
5.8.6.2 在进口压力分别为 0.70 MPa ,1.20 MPa ,1.60 MPa (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 1.60 MPa的湿式报警阀)条件下,重复5.8.6.1 规定的试验。
5.8.6.3 试验结果均应符合 4.12 的规定。
5.8.7 耐冲击试验
     将湿式报警阀安装在 5.8.1 规定的试验装置上,使阀处于伺应状态,调节供水系统,使湿式报警阀的通流流速控制在6 m /s,保持此流速10 s ,阀的工作状况应符合4.1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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