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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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防潮与防水
5.3.1 厨房、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相邻房间的隔墙、顶棚应采取防潮或防水措施。
5.3.2 厨房、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游泳池、水疗室等与其下层房间的楼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上一节:
5.2 隔声
下一节:
5.4 室内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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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选址、基地和总平面
3.1 选址
3.2 基地
3.3 总平面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客房部分
4.3 公共部分
4.4 辅助部分
5 室内环境
5.1 采光、通风
5.2 隔声
5.3 防潮与防水
5.4 室内空气质量
6 建筑设备
6.1 给水排水
6.2 暖通空调
6.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