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供热管网抢修作业除应按本规程3.4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安全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后,应及时疏导行人及交通,在车行道内抢修时还应及时联系交通管理部门;
2 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是否停热及抢修方案;
3 开挖作业时不得对地上、地下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造成损坏;
4 抢修完成后应及时恢复路面。
5.1.2 抢修人员进入检查室和管沟前应进行危险气体和温度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在作业过程中还应进行实时监测,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1.3 供热管线范围内出现地面塌陷、大量冒汽等现象时,应按抢修进行处理,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查明原因,消除隐患。
5.1.4 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和《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 供热管网抢修作业要求。
1 供热管线大多位于城镇交通道路上,供热管线发生故障或事故可能对行人及车辆造成伤害,且抢修作业要占用道路,因此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布置警戒装置后,应及时疏导行人及交通。
2 供热管线发生故障或事故后,沿线影响范围内会存在大量热水,需要抽水降温后方能确定故障或事故情况,根据故障或事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抢修方案。
5.1.2 热力检查室和管沟属于有限空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程序进行。进入检查室和管沟前要进行气体检测和温度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在作业过程中实时进行监测,防止检查室和管沟内环境发生变化对人员造成伤害。
5.1.3 引起供热管线范围内地面塌陷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供热管线自身泄露引起的,也有的是其他市政管线泄露引起的,还可能是地下水位下降、周边其他地下构筑物施工引起的,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排查。
5.1.4 在管网出现故障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下,为了减小对用户的影响并加快抢修速度,可根据故障实际情况采取临时的处理措施,做好记录,并加强巡检,供热季结束后进行正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