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其他要求


9.11.1 结构要求
9.11.1.1 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
9.11.1.2 泵应带有压力表及真空压力表,表的精度应不低于2.5级,表前均需安装阀门,阀门的操纵应轻便可靠。阀门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泵的最大工作压力。
9.11.1.3 泵吸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拆卸的抗腐蚀性滤网,滤网的过流面积应不影响泵的性能。滤网上的孔须不得通过大于8mm的颗粒。
9.11.1.4 泵出水阀应标注开、关指示标记,指示标记应位于明显易见部位且面积不小于6mm²。
9.11.1.5 泵应设置放水旋塞,放水旋塞应处于泵的最低位置以便排尽泵内余水。
9.11.1.6 泵的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
9.11.1.7 泵应设取压孔,取压孔的直径应为3mm~6mm或等于管路直径的1/10,两者取小值。取压孔的深度应不小于2.5倍取压孔直径。出口压力取压孔应位于止回阀之后。
9.11.1.8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整机重量(按规定加注好润滑油、燃油,不包括吸水管、水带及开关水枪等附件)不得超过100kg。
9.11.1.9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的燃油箱容积应能保证在5.4.2.1要求的工况下,连续运转1h。应具有燃油油位表用以显示燃油箱容积。
9.11.1.10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在任何工况下,都不得发生整机自行移动现象。
9.11.1.11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配有功率不小于50W的小型移动照明设备,另外还须配备水带、吸水管、开关水枪、充电设备(可从交流电源处获取能量的蓄电池充电设备)等附件。
9.11.1.12 对于采用电启动方式启动的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其额定功率不大于35kW时,应具有手动启动功能。
9.11.2 材料要求
    泵的材料须符合5.2的规定。
9.11.3 主要技术参数
9.11.3.1 应按10.4进行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9.11.3.2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符合5.4.2.1、5.4.2.3的规定。
9.11.4 机械性能
    泵的机械性能应符合5.5的规定。
9.11.5 真空密封性能
    泵的真空密封性能应符合5.6的规定。
9.11.6 引水装置性能
    泵的引水装置性能应符合5.7的规定。
9.11.7 连续运转性能
    应按10.10.3方法进行连续运转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5.8的条件和规定。原动机和功率输出装置应符合9.5中a)~d)的规定。
9.11.8 启动性能
    按10.14.2方法进行启动试验,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能在30s内顺利启动。
9.11.9 横、纵向倾斜性能
    手抬机动消防泵组应在横向、纵向倾斜25°的条件下,在5.4.2.1要求的工况下,各连续运转1h,泵应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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