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鹤 GA821-2009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防水鹤 water crane of fire
城市给水系统消防专用取水设施,由地下部分(主控水阀、排放余水装置、启闭联动机构)和地上部分(引水导流管道和护套、消防水带接口、旋转机构、伸缩机构等)组成,具有可摆动、可伸缩、防冻、启闭快速等特点,多用于消防车快速上水。
上一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一节:
4 分类和规格
目录导航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和规格
5 型号编制
6 要求
7 试验方法
8 检验规则
9 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