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14.1 试验步骤
4.14.1.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4h。然后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4.1.2 按表3的试验条件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 °C±2 °C、相对湿度为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设定温度且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 d后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4.14.1.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 h~2 h。
4.14.1.4 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4.14.1.5 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4.14.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规定的试验设备。
4.14.1.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4h。然后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4.1.2 按表3的试验条件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 °C±2 °C、相对湿度为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设定温度且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4 d后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4.14.1.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 h~2 h。
4.14.1.4 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
4.14.1.5 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4.14.2 试验设备
采用符合GB 16838规定的试验设备。
- 上一节:4.13 低温(运行)试验
- 下一节:4.1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