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试件准备
7.1 试件设计
7.1.1 试件要求
为了准备获得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试验选用试件的结构形式应尽量与实际使用状况相一致。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在同一试件中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7.1.2 取样要求
如果吊顶试件横向和纵向的结构不同,那么沿着不同的方向其性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试验选用的吊顶试件应能够沿着纵向体现出各个关键部位的具体状况。当状况过于复杂而不能确定时,应根据具体的结构沿着横向和纵向分别进行试验。
7.1.3 附属部件
当吊顶上设有附属部件(如照明系统或通风系统)时,它们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试验。另外,也可以将附属部件安装在另外一个吊顶试件上做附加试验,其分布状况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同。
7.2 试件尺寸
试件的受火面尺寸不应小于4 mX3 m。如果试件的设计受火面尺寸小于4 mX3 m时,应按实际的受火面尺寸进行试验。吊顶跨度选试件的较大尺寸方向长度。
7.3 试件数量
试件的数量应符合本部分和GB/T 9978.1中的相应规定的要求。
7.4 试件养护
试验时,整个试件(包括它的填充材料和节点材料)的强度和含水量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近。试件所有部件和材料的养护环境应与GB/T 9978.1中相应规定一致。当试件与环境达到平衡后,测定并记录此时试件的含水量和养护状态,其支撑部件(含试验框架的内衬层)除外。
7.5 试件安装和约束要求
7.5.1 总则要求
7.5.1.1 安装总则
吊顶的安装方式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应按委托方推荐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安装。吊顶与墙的接缝,节点和节点材料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试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部件和可能会影响到试件性能的附件。
配件和紧固件不能构成吊顶的一个完整部分,随后的安装方式可能影响到吊顶试件的耐火性能,它们可采用实际尺寸进行试验。
如果吊顶设计中既有横向节点又有纵向节点,那么试件中也应包括横向节点和纵向节点。
7.5.1.2 边界条件总则
重要提示:吊顶龙骨中如果含有内置的伸缩装置,那么边界部位或拐角部位的龙骨端部应与之紧密连接。这样可以使龙骨中的伸缩装置得到充分的试验。
吊顶的各种部件和面板都要进行无缝拼装。有设计要求的缝隙除外,此时试验试件选取缝隙应具有代表性。
如果周边或拐角处的支撑部件与龙骨之间存在较大缝隙,就可能会影响到试件的耐火性能,此时需要通过附加试验做进一步研究。
7.5.1.3 缝隙总则
吊顶和试验架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进行封堵以防止热的烟气窜出,但封堵时要保证密封材料不对吊顶边界施加约束。
7.5.1.4 悬挂式吊顶总则
悬挂式吊顶试验时应悬挂在横跨试验炉的型号为114的工字钢钢梁上,跨度≥4000 mm,其上表面应面向炉外,如图1所示。
7.5.2 约束总则
试件应固定在试验框架或试验炉上以防止其受热膨胀,试验中不允许试件的边缘在任何方向有延伸或热膨胀。龙骨部分应与框架或试验炉的墙体紧密连接以便对龙骨部分的热膨胀性能和伸缩装置的伸缩性能作出正确评价(见7.5.1.2)。试件所有的连接部件均应能够提供规定要求的约束条件,支承部件的刚度应能够满足规定的约束要求。
7.5.3 安装要求
7.5.3.1 安装概述
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任何方向都不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试验时应按试件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安装。
7.5.3.2 安装尺寸选择
当提供的试件小于试验框架或炉体的开口时,需要安装支撑部件将开口缩小至要求尺寸。(如果该部件不会影响试件的性能,它将不被当作试验条件)。如果还要用到其他的支撑部件,那么试件和支撑部件间的连接件包括零部件和材料等,设计时均应按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其中,连接件被认作是试件的一部分,支撑部件则被认为是试验框架的一部分。
7.5.3.3 安装接点选择
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一个方向或两个方向上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其边界条件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a)对于自支承式吊顶,需设置一个自由边,建议选取实际使用中的与较大跨度方向垂直的边。试验时试件的边缘在自由边以外任何方向不得有延伸活动或热膨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b)对于悬挂式吊顶,试验时试件的边缘在任何方向不得有延伸活动或热膨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7.1.1 试件要求
为了准备获得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试验选用试件的结构形式应尽量与实际使用状况相一致。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在同一试件中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
7.1.2 取样要求
如果吊顶试件横向和纵向的结构不同,那么沿着不同的方向其性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试验选用的吊顶试件应能够沿着纵向体现出各个关键部位的具体状况。当状况过于复杂而不能确定时,应根据具体的结构沿着横向和纵向分别进行试验。
7.1.3 附属部件
当吊顶上设有附属部件(如照明系统或通风系统)时,它们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试验。另外,也可以将附属部件安装在另外一个吊顶试件上做附加试验,其分布状况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同。
7.2 试件尺寸
试件的受火面尺寸不应小于4 mX3 m。如果试件的设计受火面尺寸小于4 mX3 m时,应按实际的受火面尺寸进行试验。吊顶跨度选试件的较大尺寸方向长度。
7.3 试件数量
试件的数量应符合本部分和GB/T 9978.1中的相应规定的要求。
7.4 试件养护
试验时,整个试件(包括它的填充材料和节点材料)的强度和含水量应与实际使用状况相近。试件所有部件和材料的养护环境应与GB/T 9978.1中相应规定一致。当试件与环境达到平衡后,测定并记录此时试件的含水量和养护状态,其支撑部件(含试验框架的内衬层)除外。
7.5 试件安装和约束要求
7.5.1 总则要求
7.5.1.1 安装总则
吊顶的安装方式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应按委托方推荐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安装。吊顶与墙的接缝,节点和节点材料应参照实际使用情况。试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部件和可能会影响到试件性能的附件。
配件和紧固件不能构成吊顶的一个完整部分,随后的安装方式可能影响到吊顶试件的耐火性能,它们可采用实际尺寸进行试验。
如果吊顶设计中既有横向节点又有纵向节点,那么试件中也应包括横向节点和纵向节点。
7.5.1.2 边界条件总则
重要提示:吊顶龙骨中如果含有内置的伸缩装置,那么边界部位或拐角部位的龙骨端部应与之紧密连接。这样可以使龙骨中的伸缩装置得到充分的试验。
吊顶的各种部件和面板都要进行无缝拼装。有设计要求的缝隙除外,此时试验试件选取缝隙应具有代表性。
如果周边或拐角处的支撑部件与龙骨之间存在较大缝隙,就可能会影响到试件的耐火性能,此时需要通过附加试验做进一步研究。
7.5.1.3 缝隙总则
吊顶和试验架之间的缝隙应采用柔性密封材料进行封堵以防止热的烟气窜出,但封堵时要保证密封材料不对吊顶边界施加约束。
7.5.1.4 悬挂式吊顶总则
悬挂式吊顶试验时应悬挂在横跨试验炉的型号为114的工字钢钢梁上,跨度≥4000 mm,其上表面应面向炉外,如图1所示。
7.5.2 约束总则
试件应固定在试验框架或试验炉上以防止其受热膨胀,试验中不允许试件的边缘在任何方向有延伸或热膨胀。龙骨部分应与框架或试验炉的墙体紧密连接以便对龙骨部分的热膨胀性能和伸缩装置的伸缩性能作出正确评价(见7.5.1.2)。试件所有的连接部件均应能够提供规定要求的约束条件,支承部件的刚度应能够满足规定的约束要求。
7.5.3 安装要求
7.5.3.1 安装概述
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任何方向都不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试验时应按试件实际使用状况进行安装。
7.5.3.2 安装尺寸选择
当提供的试件小于试验框架或炉体的开口时,需要安装支撑部件将开口缩小至要求尺寸。(如果该部件不会影响试件的性能,它将不被当作试验条件)。如果还要用到其他的支撑部件,那么试件和支撑部件间的连接件包括零部件和材料等,设计时均应按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其中,连接件被认作是试件的一部分,支撑部件则被认为是试验框架的一部分。
7.5.3.3 安装接点选择
当用于试验的吊顶试件在一个方向或两个方向上小于实际应用中的尺寸时,其边界条件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a)对于自支承式吊顶,需设置一个自由边,建议选取实际使用中的与较大跨度方向垂直的边。试验时试件的边缘在自由边以外任何方向不得有延伸活动或热膨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b)对于悬挂式吊顶,试验时试件的边缘在任何方向不得有延伸活动或热膨胀,有特殊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