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GA/T1040-2013
>
5.6 排除险情
5.6.1 协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塌建筑的水、电、气供应。
5.6.2 利用喷雾、开花水流扑灭现场火灾。
5.6.3 转移威胁被困人员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
5.6.4 若有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处置方法应符合GA/T 970的规定。
5.6.5 对可能发生倒塌的部位或临近建筑进行必要的破拆、支撑、牵引、加固等措施。
5.6.6 征求建筑结构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处置意见,协同配合开展救援行动。
上一节:
5.5 制定方案
下一节:
5.7 搜索定位
目录导航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救援程序
5.1 接警出动
5.2 侦察检测
5.3 设置警戒
5.4 安全评估
5.5 制定方案
5.6 排除险情
5.7 搜索定位
5.8 生命营救
5.9 清场撤离
6 行动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建筑倒塌事故现场安全评估记录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建筑倒塌事故现场搜索定位记录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建筑倒塌事故现场营救信息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