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F类火灭火试验


6.9,1 材料和装置
图2为灭火性能试验的示意图。灭火性能试验采用的材料和裝置包括以下部分:
a) 试验台,由金属制成,高0.8m,台面大于灭火毯尺寸;
b) 油盘;见图3a),由壁厚1.5mm~2mm的金属板制成的平底圆形盘,盘内不应有残留物;
c) 油盘支授架:见图3b),由25mmX25mm的角钢焊接而成;
d) 燃油,每次试验使用3L未使用过的食用植物油,其自燃点温度在350
℃~370之间。
6.9.2 试验环境
灭火试验在没有横穿房间气流的室内进行,油盘正上方应安装能吸掉大部分油烟的排烟装置,室内大气温度在0
?30之间。
灭火性能试验示意图油盘与支撑架尺寸示意图
6.9.3 人员要求及防护
灭火试验需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可穿戴透明面罩、隔热服和手套,防止被火焰灼伤,热油飞溅和吸 入有毐烟气。
6.9.4 试验步骤
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打开试验室排烟裝置;
b) 按图4所示,先放置支撑架,再将油盘至于支撑架中间,使油盘的最远点距离于操作台边的距离高为(650±5)mm,而在另一个方向上则距离两条台边的距离相等;
c) 在油盘中倒入3L食用植物油,将燃气炉放置于油盘底下的中心位置,点燃加热;
d) 控制加热速度,使油盘屮心位置所测的油温以10
/min~15/min的速率上升,以保证加热至油面全部起火(油面零星跳动的火苗不计)所需时间为25min~35min。之后,关闭燃气, 计时开始,让食用油燃烧2min;
c) 将已经完全打开的灭火毯立即覆盖住整个油盘,并使将灭火毯的中心位置接近于油盘的中心位置,随后也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灭火毯的位置;
f) 从油面全部起火开始计时,经过17min后,移开灭火毯,观察试验结果。
油盘放置示意图
6.9.5 结果判定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判定火焰已被扑灭:
a) 移开灭火毯后看不到火焰且油盘中还有残油;
b) 移开灭灭毯后3min内油盘中残油不再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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