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询问的对象与内容


7.2.1 对受害人的询问
受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火灾直接侵害的人。向受害人询问的内容有:
——用火用电、操作作业的详细过程;
——火灾发生前起火部位的情况,包括起火部位的基本情况,可燃物种类、数量与堆放状况,以及与火源或热源的距离等情况;
——起火过程及扑救情况;
——在火灾中受伤的身体部位及原因;
——受害人与外围人际关系。
7.2.2 对知情人的询问
7.2.2.1 对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和报警人的询问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发现起火的时间、部位及火势蔓延的详细经过;
b) 起火时的特征和现象,如火焰和烟雾颜色变化、燃烧的速度、异常现象;
c) 发现火情后采取哪些措施,现场的变动,变化情况等;
d) 发现起火时还有何人在场,是否有可疑的人出人火灾现场;
e) 发现火灾时的环境条件,如气象情况、风向、风力等。
7.2.2.2 对最后离开起火部位或在场人员的询问
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a) 离开之前起火部位生产设备的运转情况,在场人员的具体活动内容及活动的位置;
b) 人员离开之前火源、电源处理情况;
c) 起火部位附近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离开之前,是否有异常气味和响动等情况;
d) 最后离开起火部位的具体时间、路线、先后顺序。
7.2.2.3 对熟悉起火部位情况人的询问
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建筑物的主体和平面布置,每个车间、房间的用途,以及车间的设备及室内设备情况等;
b) 火源、电源情况,如线路的敷设方式、检查、修理、改造情况;
c) 火源分布的部位及与可燃材料、物体的距离,有无不正常的情况;
d) 机械设备的性能,使用情况和发生故障的情况;
e) 起火部位存放的物资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性质、相互位置、储存条件等;
f) 防火安全状况,防火安全规定、制度的实际执行、有关制度的规定是否与工艺、新设备相适应等情况。
7.2.2.4 对最先到达火灾现场救火的人的询问 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a) 到达火灾现场时,冒火、冒烟的具体部位,火焰烟雾的颜色、气味等情况;
b) 火势蔓延到的位置和扑救过程;
c) 进入火灾现场、起火部位的具体路线;
d) 扑救过程中是否发现了可疑物品、痕迹及可疑人员等情况;
e) 灭火方式和过程。
7.2.2.5 对消防人员的询问 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a) 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如最先冒烟冒火部位、塌落倒塌部位、燃烧最猛烈和终止的部位等b
b) 燃烧特征(烟雾、火焰、颜色、气味、响声);
c) 扑救情况(扑救措施、消防破拆情况等;
d) 现场出现的异常反应,异常的气味、响声等;到达火灾现场时,门、窗关闭情况,有无强行进入的痕迹;
e) 现场设备、设施工作状况、损坏情况等;
f) 起火部位情况;
g) 是否发现非现场火源或放火遗留物;
h) 现场其他人员活动情况;
i) 现场抢救人情况;
j) 现场人员向其反映的有关情况;
k) 接火警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时间;
l) 天气情况,如风力、风向情况。
7.2.3 对火灾肇事人的询问
需要询问的内容主要包括:
——用火用电、操作作业的详细过程;
——火灾当时及火灾发生前所在的位置、火灾前后的主要活动;
——起火部位起火物堆放的情况;
——起火过程及初期扑救情况;
——在火灾中受伤的身体部位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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