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试验
6.4.1 抗机械碰撞性能试验
按GB 2626—2006中6.2.2.2、6.2.2.3的规定进行,存放型呼吸器的试验时间为20 min,携带型呼吸器的试验时间为100 min。
6.4.2 抗环境变化性能试验
单个密封包装的呼吸器应经过下列试验:
a) 在70°C±3°C环境中放置72 h;
b) 在70°C±3°C、相对湿度为95%~100%环境中放置72 h;
c) 在-30°C±3°C环境中放置24 h。
按GB 2626—2006中6.2.2.2、6.2.2.3的规定进行,存放型呼吸器的试验时间为20 min,携带型呼吸器的试验时间为100 min。
6.4.2 抗环境变化性能试验
单个密封包装的呼吸器应经过下列试验:
a) 在70°C±3°C环境中放置72 h;
b) 在70°C±3°C、相对湿度为95%~100%环境中放置72 h;
c) 在-30°C±3°C环境中放置24 h。
- 上一节:6.3 材料试验
- 下一节:6.5 防护性能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