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验方法
6.1 试验准备
6.1.1 试验用基材
理化性能试验(除耐湿热性试验外)用基材应符合GB/T 1727的规定要求。耐湿热性试验基材为透明有机玻璃板,尺寸约为150mm×70mm×1mm。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附录A 和附录B的规定。难燃性试验基材的尺寸应符合GB/T 8625的要求,其他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的尺寸应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
6.1.2 试件的制备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应按GB/T 1727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件的制备应按6.11、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6.1.3 状态调节
理化性能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状态调节48h。防火性能试件经涂刷达到规定的湿涂覆比值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定(相隔24h两次称量,其质量变化不大于±0.5%)。
6.1.4 试验环境条件
涂料的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及耐水性六项试验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6.2 在容器中的状态
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或按规定的比例调配多组分涂料的试样,观察涂料有无结块,是否均匀。
6.3 细度
按GB/T 6753.1规定的方法进行。
6.4 干燥时间
按GB/T 1728(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6.5 附着力
按GB/T 1720规定的方法进行。
6.6 柔韧性
按GB/T 1731规定的方法进行。
6.7 耐冲击性
按GB/T 1732规定的方法进行。
6.8 耐水性
按GB/T 1733(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6.9 耐湿热性
按GB/T 1740规定的方法进行。
6.10 耐燃时间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6.11 难燃性
试件基材及制备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同时涂覆在试件表面前应先将防火涂料涂覆于试件四周封边。试验按GB/T 8625规定的方法进行。
6.12 质量损失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6.13 炭化体积
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