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GA/T119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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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报告主体
火灾信息的报告由各级作战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到达火灾现场的最高指 挥员为报告现场情况的责任人。《重要火灾信息报告表》和《值班信息快报》由总(支)队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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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报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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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信息报告表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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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报告范围
5 报告内容
6 报告时限
7 报告方式
8 报告主体
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信息报告表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