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材料
6.4.1 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成,阀座材料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青铜。阀座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阀座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按7.3的规定进行温水老化试验,试验后阀瓣组件与阀座密封处应无任何粘连,阀座表面防腐层应无任何脱落,并应符合6.6.2、6.7的规定。
6.4.2 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金属零件应采用青铜、镍铜合金、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若用耐腐蚀性能差的材料制造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6.4.2 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金属零件应采用青铜、镍铜合金、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若用耐腐蚀性能差的材料制造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 上一节:6.3 额定工作压力
- 下一节:6.5 结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