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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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型式检验
7.1.1 型式检验应按本部分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
7.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上一节:
7 检验规则
下一节:
7.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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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5.2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
5.3 负荷
5.4 强度
5.5 下降速度
5.6 手动调速功能
5.7 可靠性
5.8 耐腐蚀性能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2 外观质量检查
6.3 主要部件结构、尺寸及材质检查
6.4 强度试验
6.5 下降速度试验
6.6 手动调速功能试验
6.7 可靠性试验
6.8 耐腐蚀性能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3 抽样
7.4 判定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