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一般规定


9.1.1 渗漏水治理前应掌握工程原防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资料。
9.1.2 渗漏水治理施工时应按先顶(拱)后墙而后底板的顺序进行,宜少破坏原结构和防水层。
9.1.3 有降水和排水条件的地下工程,治理前应做好降水、排水工作。
9.1.4 治理过程中应选用无毒、低污染的材料。
9.1.5 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应符合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规定。
9.1.6 地下工程渗漏水治理,应由防水专业设计人员和有防水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