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所用电源
3.4.1 配电所的所用电源宜从就近的配电变压器的220/380V侧母线引进;距配电变压器较远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重要或规模较大的配电所宜设所用变压器,并宜设两回路所用电源;当有两回路所用电源时,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3.4.2 大中型配电所、变电所宜设检修电源。
条文说明
3.4 所用电源
3.4.1 有就近的变电所供给所用电时,可以不设所用变压器;距变电所较远或周围没有220/380V电源的配电所时,宜设置所用变压器。重要的、规模较大的配电所,因对供电可靠性要求高,宜设所用变压器,并宜设两回路所用电源。50kVA及以下的所用变压器容量一般已能满足所用电的要求,50kVA及以下的干式变压器可以安装在高压开关柜内。
当有两回路所用电源时,为了在故障时能尽快投入备用所用电源,所以规定宜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3.4.2 变电所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可以保证检修状态的用电要求,加快检修进度,减少停电时间。检修电源要求在全厂检修期间不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