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永久作用标准值


3.2.1 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相应的材料单位体轵的自重计算确定。对常用材料及其制作件,其自重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

3.2.2 作用在地下管道上的竖向土压力,其标准值应根据管道埋设方式及条件按附录B确定。

3.2.3 作用在地下管道上的侧向土压力,其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定;
1 侧向土压力应按主动土压力计算;
2 侧向土压力沿圆形管道管侧的分布可视作均匀分布,其计算值可按管道中心处确定;
3 对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上的管道,其侧向土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4 对于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管道,管体上的侧向压力应为主动土压力与地下水静水压力之和;此时,侧向土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3.2.4 管道中的水重标准值,可按水的重力密度为10kN/m³计算。

3.2.5 预应力混凝土管道结构上的预加应力标准值,应为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值扣除相应张拉工艺的各项应力损失。张拉控制应力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确定。

3.2.6 对敷设在地基土有显著变化段的管道,需计算地基不均匀沉阵,其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3.2 永久作用标准值

本节关于永久作用标准值的确定,基本上保持了原规范的规定,仅对不开槽施工时上压力的标准值,改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太沙基计算模型,其结果与原规范引用原苏联普氏卸力拱模型相差有限,具体说明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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