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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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机械环境耐受性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及系统内的各设备应能耐受表3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处于通电状态的各设备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应与试验前保持一致。
上一节:
4.8 气候环境耐受性
下一节:
5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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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总则
4.2 基本功能
4.3 主要部(器)件性能
4.4 绝缘电阻
4.5 电气强度
4.6 电磁兼容性能
4.7 电源瞬变耐受性
4.8 气候环境耐受性
4.9 机械环境耐受性
5 试验方法
5.1 总则
5.2 监控器基本功能试验
5.3 电压传感器基本功能试验
5.4 电流传感器基本功能试验
5.5 电压/电流传感器基本功能试验
5.6 绝缘电阻试验
5.7 电气强度试验
5.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5.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5.10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11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5.12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5.13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5.14 电源瞬变试验
5.15 低温(运行)试验
5.16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17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5.18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5.19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5.20 碰撞试验
6 检验规则
7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