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电气强度试验


6.8.1 将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分别连接到试验装置,调节试验装置,以 100 V/s~500 V/s 的升压速率施加 AC 1250V/50 HZ 的试验电压,持续 60 s±5 s,观察并记录试验期间所发生的现象。
6.8.2 以 100V/s~500 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
6.8.3 将独立式的试样接通电源,非独立式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相连接接通电源,检查试样是否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8.4 按6.3的规定方法进行报警性能试验,并记录试样的报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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