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受剪构件
5.5.1 沿通缝或沿阶梯形截面破坏时受剪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fv+αμσ0)A (5.5.1-1)
当γG=1.2时
μ=0.26—0.082σ0/f (5.5.1-2)
当γG=1.35时
μ=0.23—0.065σ0/f (5.5.1-3)
式中:V——剪力设计值;
A——水平截面面积;
fv——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对灌孔的混凝土砌块砌体取fvg;
α——修正系数;当γG=1.2时,砖(含多孔砖)砌体取0.60,混凝土砌块砌体取0.64;当γG=1.35时,砖(含多孔砖)砌体取0.64,混凝土砌块砌体取0.66;
μ—— 剪压复合受力影响系数;
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σ0——永久荷载设计值产生的水平截面平均压应力,其值不应大于0.8f。
条文说明
5.5 受剪构件
5.5.1 根据试验和分析,砌体沿通缝受剪构件承载力可采用复合受力影响系数的剪摩理论公式进行计算。
1 公式(5.5.1-1)~公式(5.5.1-3)适用于烧结的普通砖、多孔砖、蒸压的灰砂砖和粉煤灰砖以及混凝土砌块等多种砌体构件水平抗剪计算。该式系由重庆建筑大学在试验研究基础上对包括各类砌体的国内19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此外,因砌体竖缝抗剪强度很低,可将阶梯形截面近似按其水平投影的水平截面来计算。
2 公式(5.5.1)的模式系基于剪压复合受力相关性的两次静力试验,包括m².5、M5.0、M7.5和M10等四种砂浆与MU10页岩砖共231个数据统计回归而得。此相关性亦为动力试验所证实。研究结果表明:砌体抗剪强度并非如摩尔和库仑两种理论随σ0/fm的增大而持续增大,而是在σ0/fm=0~0.6区间增长逐步减慢;而当σ0/fm>0.6后,抗剪强度迅速下降,以致σ0/fm=1.0时为零。整个过程包括了剪摩、剪压和斜压等三个破坏阶段与破坏形态。当按剪摩公式形式表达时,其剪压复合受力影响系数μ非定值而为斜直线方程,并适用于σ0/fm=0~0.8的近似范围。
3 根据国内19份不同试验共120个数据的统计分析,实测抗剪承载力与按有关公式计算值之比值的平均值为0.960,标准差为0.220,具有95%保证率的统计值为0.598(≈0.6)。又取γ1=1.6而得出(5.5.1)公式系列。
4 式中修正系数α系通过对常用的砖砌体和混凝土空心砌块砌体,当用于四种不同开间及楼(屋)盖结构方案时可能导致的最不利承重墙,采用(5.5.1)公式与抗震设计规范公式抗剪强度比较分析而得出的,并根据γG=1.2和1.35两种荷载组合以及不同砌体类别而取用不同的α值。引入α系数意在考虑试验与工程实验的差异,统计数据有限以及与现行两本规范衔接过渡,从而保持大致相当的可靠度水准。
5 简化公式中σ0定义为永久荷载设计值引起的水平截面压应力。根据不同的荷载组合而有与γG=1.2和1.35相应的(5.5.1-2)及(5.5.1-3)等不同μ值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