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一般规定


5.1.1管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水、电等设施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5.1.2管道施工员应持证上岗,应掌握和了解建筑构造形式,熟悉施工图和与其他工种的配合等要求。安装人员应经培训上岗,应掌握材料的性能、操作要点及安全生产知识等。
5.1.3施工所采用的材料、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要求对管材、管件及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产品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具有管径系列代表性;
    2 管材、管件应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应及时剔除;
    3 配套的胶粘剂、橡胶圈等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4 管道系统的阀门宜采用阀体经锻造的铜质阀门,当采用全塑阀门时,阀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应具备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对施工采用的各种机具应进行质量检查。
5.1.4管道安装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应检查建筑楼层间预留孔洞及套管顺通情况;
    2 冷水管道穿越混凝土墙体时,预埋硬聚氯乙烯的套管长度应与墙体的饰面齐平,当采用金属套管时,套管的内口应光滑无毛刺;
    3 热水管道预留孔或套管的内径应大于管道保温管外径30mm,冷水管预留孔或套管内径应大于管外径30mm;管道穿地下室混凝土墙板、水池、水箱时,应预埋金属防水套管;
    4 应检查墙体内设计预留的管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未经结构设计许可,墙体管槽横向开凿长度不得超过300mm;
    6 当管材堆放场地与室内施工环境温度有明显差异时,应在室内放置一定时间,待管材表面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冉进行安装。
5.1.5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安装时应将印刷在管材、管件表面的产品标志面向外侧;
    2 管道穿越水池、水箱壁的环形空隙应采用对水质不产生污染的防水胶泥嵌实,宽度不应小于壁厚的1/3,两侧应采用M15水泥砂浆填实,填实后墙体或池壁内外表面应刮平;
    3 横管应按设计要求敷设坡度,并坡向泄水点;
    4 管道安装时不得扭曲、强行校直,与设备或管道附件连接时不得强行对接;
    5 各种塑料管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管壁上车制螺纹、烘烤;
    6 热水管道支架应支承在管道的本体上,不得支承在保温层表面;
    7 管道与加热设备连接应设置自由臂管段,且按设计要求长度采用耐腐蚀金属管或金属波纹管与加热设备连接;
    8 施工过程中不得有污物或异物进入管内,管道安装间歇或安装结束,应及时将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9 管道表面不得受污、受损,周围不得受热、烘烤,应注意对已安装的成品做好保护;
    10 埋设在墙体及地坪内管道,宜在墙面粉刷及垫层完工后,在表面作出管路走向标记。
5.1.6对聚烯烃类管道,当采用金属管托时,管托的捆绑间距应符合本规程表4.6.6的规定,管托两端捆绑位置距端部不应大于150mm。管托板材壁厚、尺寸宜按表5.1.6选用。

表5.1.6管托板材壁厚、尺寸选用表

  注:1 管托应由管材生产企业配套,不宜在施工现场进行加工;
        2 应检查管托的表面质量,端部不得向内翘起或带有毛刺;
        3 管托内外表面应平整、光滑,应采用镀锌钢板。
5.1.7冷水管穿越楼板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试压合格后,结合穿越部位的楼面防渗漏措施,对立管与楼板的环形空隙部位,应浇筑细石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C20细石混凝土分二次填实,第一次浇筑厚度宜为楼板厚度的2/3,待强度达到50%后,再嵌实其余的1/3部位,细石混凝土浇筑前楼板底应支模,混凝土浇筑后底部不得凸出板面;
    2 冷水管穿越楼板处应设置硬聚氯乙烯护套管,护套管应高出地坪完成面70mm,且应在地坪施工时窝嵌在找平层的面层内;
    3 楼面面层施工时,护套管的周围应砌筑高度为10mm~15mm、宽度为20mm~30mm的环形阻水圈;
    4 高层建筑管窿或管道井,建筑设计未封堵的楼层,在楼板中间应设置固定支架。
5.1.8热水管道穿越楼层或屋面处应设套管,除应符合本规程第5.1.7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上口应高出最终完成面70mm,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齐平;
    2 管道每层离地面250mm~300mm位置处应设置固定支架;
    3 管道与套管间的环形空隙,应采用不燃柔性材料或纸筋石灰填实;
    4 穿越屋面的管道与套管间的间隙,应采用防水胶泥填实,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时,防水材料与套管周围应紧贴、牢固。
5.1.9管道施工时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人员不得在管材上行走或站在管道上进行任何施工操作,不得将管道作为其他管道或管道附件的拉、攀、吊、挂设施;
    2 使用胶粘剂、清洁剂的施工现场不得有明火,在贮存场所应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3 管道系统应采用水压试压,不得以气压取代水压;
    4 管材、管件的粘结施工现场,通风应良好,粘结过程宜在上风向操作。胶粘剂操作时应带好手套,当接触到皮肤应迅速用清水冲洗,误入眼睛时,不得用手揉,清水冲洗后应及时到医院治疗;
    5 涂抹胶粘剂、清洁剂宜采用带鬃刷的工具,施工现场应采用容积为500mL的小包装,使用时应随用随领。
5.1.10敷设在管窿、墙体或地坪内的管道,应在隐蔽前通过隐蔽工程验收。


条文说明

5.1一般规定
5.1.4预埋钢制套管,注意管口部质量,管口光洁,若管口有毛刺,管道施工时可能划伤管壁产生刻痕效应,影响管道的承压能力。
    管材堆放场地与室内施工环境温度有明显差异时,即行安装,因温差较大,产生温差应力,影响工程的安装质量。
5.1.5埋设在地坪和墙体内管道,标出管道的走向标志线,防止土建施工时锤打、钉钉子。施工中也常发生将热源放置在埋设的管道周围烘烤墙面、地面上生火取暖,从而导致管道因过热而爆裂的现象。
5.1.7工程实践证明,对管道与楼板的环形空隙,采用二次浇筑细石混凝土,能有效防止渗漏水现象和结合点的牢固性。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