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施工验收要点
7.3.1 砌体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1 基础砌体;
2 砌体中的钢筋网片、拉结筋、配筋砌体构件内受力钢筋;
3 圈梁、过梁、构造柱、组合砌体墙柱及砌体剪力墙;
4 其他隐蔽项目。
7.3.2 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3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 混凝土及砂浆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5 砌体工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8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9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方案;
10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必须检查的项目及有关文件和记录。
7.3.3 砌体工程验收时,应对配筋砌体工程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7.3.4 砌体工程验收,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条文说明
7.3 施工验收要点
7.3.1 本条规定了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应验收的隐蔽项目,其他隐蔽项目包括防潮层、基础验槽等。
7.3.2 本条是结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编制,为工程必要的验收资料和文件。
7.3.3 工程验收时,除要进行资料检查外,还要进行外观抽查,方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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