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一般规定


8.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桩的有效检测桩长范围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8.1.2 对桩身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应采用其他方法辅助验证低应变法检测的有效性。


条文说明

8.1 一般规定

8.1.1 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瞬态冲击方式,通过实测桩顶加速度或速度响应时域曲线,籍一维波动理论分析来判定基桩的桩身完整性,这种方法称之为反射波法(或瞬态时域分析法)。目前国内几乎所有检测机构采用这种方法,所用动测仪器一般都具有傅立叶变换功能,可通过速度幅频曲线辅助分析判定桩身完整性,即所谓瞬态频域分析法;也有些动测仪器还具备实测锤击力并对其进行傅立叶变换的功能,进而得到导纳曲线,这称之为瞬态机械阻抗法。当然,采用稳态激振方式直接测得导纳曲线,则称之为稳态机械阻抗法。无论瞬态激振的时域分析还是瞬态或稳态激振的频域分析,只是习惯上从波动理论或振动理论两个不同角度去分析,数学上忽略截断和泄漏误差时,时域信号和频域信号可通过傅立叶变换建立对应关系。所以,当桩的边界和初始条件相同时,时域和频域分析结果应殊途同归。综上所述,考虑到目前国内外使用方法的普遍程度和可操作性,本规范将上述方法合并编写并统称为低应变(动测)法。
    一维线弹性杆件模型是低应变法的理论基础。有别于静力学意义下按长细比大小来划分杆件,考虑波传播时满足一维杆平截面假设成立的前提是:瞬态激励脉冲有效高频分量的波长与杆的横向尺寸之比不宜小于10。另外,基于平截面假设成立的要求,设计桩身横截面宜基本规则。对于薄壁钢管桩、大直径现浇薄壁混凝土管桩和类似于H型钢桩的异型桩,若激励响应在桩顶面接收时,本方法不适用。钢桩桩身质量检验以焊缝检查和焊缝探伤为主。
    本方法对桩身缺陷程度不做定量判定,尽管利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能给出定量的结果,但由于桩的尺寸效应、测试系统的幅频与相频响应、高频波的弥散、滤波等造成的实测波形畸变,以及桩侧土阻尼、土阻力和桩身阻尼的耦合影响,曲线拟合法还不能达到精确定量的程度。
    对于桩身不同类型的缺陷,低应变测试信号中主要反映桩身阻抗减小,缺陷性质往往较难区分。例如,混凝土灌注桩出现的缩颈与局部松散、夹泥、空洞等,只凭测试信号就很难区分。因此,对缺陷类型进行判定,应结合地质、施工情况综合分析,或采取开挖、钻芯、声波透射等其他方法验证。
    由于受桩周土约束、激振能量、桩身材料阻尼和桩身截面阻抗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应力波从桩顶传至桩底再从桩底反射回桩顶的传播为一能量和幅值逐渐衰减过程。若桩过长(或长径比较大)或桩身截面阻抗多变或变幅较大,往往应力波尚未反射回桩顶甚至尚未传到桩底,其能量已完全衰减或提前反射,致使仪器测不到桩底反射信号,而无法评定整根桩的完整性。在我国,若排除其他条件差异而只考虑各地区地基条件差异时,桩的有效检测长度主要受桩土刚度比大小的制约。因各地提出的有效检测范围变化很大,如长径比30~50、桩长30m~50m不等,故本条未规定有效检测长度的控制范围;具体工程的有效检测桩长,应通过现场试验,依据能否识别桩底反射信号,确定该方法是否适用。
    对于最大有效检测深度小于实际桩长的长桩、超长桩检测,尽管测不到桩底反射信号,但若有效检测长度范围内存在缺陷,则实测信号中必有缺陷反射信号。因此,低应变方法仍可用于查明有效检测长度范围内是否存在缺陷。
8.1.2 本条要求对桩身截面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灌注桩的检测有效性进行辅助验证,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 阻抗变化会引起应力波多次反射,且阻抗变化截面离桩顶越近,反射越强,当多个阻抗变化截面的一次或多次反射相互叠加时,造成波形难于识别;
    2. 阻抗变化对应力波向下传播有衰减,截面变化幅度越大引起的衰减越严重;
    3. 大直径灌注桩的横向尺寸效应,桩径越大,短波长窄脉冲激励造成响应波形的失真就越严重,难以采用;
    4. 桩身阻抗变化范围的纵向尺度与激励脉冲波长相比越小,阻抗变化的反射就越弱,即所谓偏离一维杆波动理论的“纵向尺寸效应”越显著。
    因此,承接这类灌注桩检测前,应在积累本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了解工艺和施工情况(例如充盈系数、护壁尺寸、何种土层采用何种施工工艺更容易出现塌孔等),使所选用的验证方法切实可行,降低误判几率。
    另外,应用机械啮合接头等施工工艺的预制桩,接缝明显,也会造成检测结果判断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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