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GA/T96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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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跑步训练
5.2.1 长跑训练宜安排在标准的训练场地进行。
5.2.2 短跑训练时,不宜连续多次进行高强度的无氧训练。
5.2.3 折返跑训练时,折返点处不应摆放可能对受训者造成伤害的标志物品。
上一节:
5.1 一般安全要求
下一节:
5.3 单双杠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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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1 训练的组织与管理
4.2 消防员健康检查与测试
4.3 训练场地及训练设施安全要求
4.4 训练器材装备安全要求
5.1 一般安全要求
5.2 跑步训练
5.3 单双杠训练
5.4 登山训练
5.5 游泳训练
5.6 组合体能器械训练
6 心理适应训练
7.1 一般安全要求
7.2 呼吸保护器具训练
7.3 射水器材训练
7.4 登高器材训练
7.5 救生器材训练
7.6 破拆器材训练
7.7 堵漏器材训练
7.8 输转洗消器材训练
7.9 排烟器材训练
7.10 照明器材训练
7.11 潜水训练
8.1 一般安全要求
8.2 消防车训练
8.3 作战行动训练
8.4 火灾扑救训练
8.5 应急救援训练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安全员职责
附录B (规范性附录)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前检查项目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潜水训练前安全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