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减压设施
9.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
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9.3.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2 长度不宜小于1m;
3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0m/s。
9.3.3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10-2MPa);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ξ——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取值应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ξ——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取值应按本规范附录D确定。
9.3.4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10-2MPa);
ζ ——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取值0.7;
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m/s);
dg ——节流管的计算内径(m),取值应按节流管内径减1mm确定;
L ——节流管的长度(m)。
9.3.5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报警阀组入口前;
2 入口前应设过滤器,且便于排污;
3 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垂直设置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5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设置,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设置;
6 减压阀前后应设控制阀和压力表,当减压阀主阀体自身带有压力表时,可不设置压力表;
7 减压阀和前后的阀门宜有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
条文说明
9.3.1 本条规定了对设置减压孔板管段的要求。要求减压孔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按常规确定的孔板厚度:Φ50~80mm时,δ=3mm;Φ100~150mm时,δ=6mm;Φ200mm时,δ=9mm。减压孔板的结构示意图见图22。
9.3.3 本条规定了减压孔板水头损失的计算公式。标准孔板水头损失的计算,有各种不同的计算公式。经过反复比较,本规范选用1985年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册中介绍的公式,此公式与《工程流体力学》(东北工学院李诗久主编)、《流体力学及流体机械》(东北工学院李富成主编)、《供暖通风设计手册》及1985年版《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中介绍的公式计算结果相近。
9.3.4 本条规定了节流管水头损失的计算公式。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包括渐缩管、中间管段与渐扩管的水头损失。即:
9.3.4 本条规定了节流管水头损失的计算公式。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包括渐缩管、中间管段与渐扩管的水头损失。即:
Hj=Hj1+Hj2 (9)
式中 Hj ——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10-2MPa);
Hj1 —— 渐缩管与渐扩管水头损失之和(10-2MPa);
Hj2 —— 中间管段水头损失(10-2MPa)。
渐缩管与渐扩管水头损失之和的计算公式为:
Hj1 —— 渐缩管与渐扩管水头损失之和(10-2MPa);
Hj2 —— 中间管段水头损失(10-2MPa)。
渐缩管与渐扩管水头损失之和的计算公式为:
中间管段水头损失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Vj —— 节流管中间管段内水的平均流速(m/s)
ζ —— 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dj —— 节流管中间管段的计算内径(m)
L —— 节流管中间管段的长度(m)
节流管管径为系统配水管道管径的1/2,渐缩角与渐扩角取α=30°。由《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1992年版)查表得出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分别为0.24和0.46。取二者之和ζ=0.7。
9.3.5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本条提出了系统中设置减压阀的规定。近年来,在设计中采用减压阀作为减压措施的已经较为普遍。本条规定:ζ —— 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dj —— 节流管中间管段的计算内径(m)
L —— 节流管中间管段的长度(m)
节流管管径为系统配水管道管径的1/2,渐缩角与渐扩角取α=30°。由《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1992年版)查表得出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分别为0.24和0.46。取二者之和ζ=0.7。
9.3.5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第1款为了保证系统可靠动作,除水流指示器入口允许安装信号阀外,报警阀出口管道上不得随意安装其他阀件,因此要求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入口前;
第2款为了防止堵塞,要求减压阀入口前设过滤器;
第3款是强调为检修时不关停系统,与并联安装的报警阀连接的减压阀应设有备用的减压阀(见图24);
第4款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减压阀稳定正常的工作,当垂直安装时,要求按水流方向向下安装;
第6款规定当减压阀主阀体自身带有压力表时,可不设置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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