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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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金属结构屋面的喷洒装置
当厂房屋面面积大于100m
2
,底部楼层装有较大火灾危害性的材料设备时,应在厂房屋面上设置一个流量为1L/(min·m
2
)的喷雾装置。每个喷雾组由厂房上部楼层的一根空立管(正常情况下)进行供水。发生火灾时,在可接近地方设有阀门保证隔离。在阀门下游的低点设有不用隔离的放空阀,防止管路发生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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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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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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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防火设计总要求
4.1 防火的目的
4.2 防火设计基准
4.3 火灾预防
4.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5 灭火
5 厂房与设备的消防措施
5.1 安全壳(反应堆厂房)
5.2 安全壳环形空间
5.3 反应堆冷却剂泵
5.4 碘吸附器
5.5 上充泵房
5.6 安全注入泵和蒸汽发生器辅助给水泵
5.7 柴油发电机厂房
5.8 电气厂房
5.9 氢气危险区
5.10 电气厂房排烟系统
5.11 汽轮机厂房
5.12 变压器
5.13 金属结构屋面的喷洒装置
5.14 冷却塔
5.15 油和油脂贮存间
6 质量保证
7 火灾危害性分析
附录A(资料性附录)规范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抗震鉴定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火贯穿孔封堵的水密封性试验
C.1 目的和适用范围
C.2 试验室试验
C.3 结果判定
C.4 试验报告
C.5 现场验收试验
附录D(资料性附录)防火门的耐久性试验
D.1 总则
D.2 试验的实施
附录E(资料性附录)运行及定期试验
E.1 启动试验
E.2 定期试验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