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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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由喷水灭火系统引发的积水或射流水现象,本试验规定了贯穿防火封堵组件的一般水密封性试验要求。
本试验适用于核电厂的电缆和管道贯穿防火封堵组件的一般水密性的测定,不适用于对贯穿防火封堵组件水密封性有特殊要求的测试。
上一节: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火贯穿孔封堵的水密封性试验
下一节:
C.2 试验室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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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防火设计总要求
4.1 防火的目的
4.2 防火设计基准
4.3 火灾预防
4.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5 灭火
5 厂房与设备的消防措施
5.1 安全壳(反应堆厂房)
5.2 安全壳环形空间
5.3 反应堆冷却剂泵
5.4 碘吸附器
5.5 上充泵房
5.6 安全注入泵和蒸汽发生器辅助给水泵
5.7 柴油发电机厂房
5.8 电气厂房
5.9 氢气危险区
5.10 电气厂房排烟系统
5.11 汽轮机厂房
5.12 变压器
5.13 金属结构屋面的喷洒装置
5.14 冷却塔
5.15 油和油脂贮存间
6 质量保证
7 火灾危害性分析
附录A(资料性附录)规范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抗震鉴定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火贯穿孔封堵的水密封性试验
C.1 目的和适用范围
C.2 试验室试验
C.3 结果判定
C.4 试验报告
C.5 现场验收试验
附录D(资料性附录)防火门的耐久性试验
D.1 总则
D.2 试验的实施
附录E(资料性附录)运行及定期试验
E.1 启动试验
E.2 定期试验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