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配件


5.3.1 防火锁
5.3.1.1 防火门安装的门锁应是防火锁。
5.3.1.2 在门扇的有锁芯机构处,防火锁均应有执手或推杠机构,不允许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1.3 防火锁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3.2 防火合页(铰链)
    防火门用合页(铰链)板厚应不少于3 mm,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3.3 防火闭门装置
5.3.3.1 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或设置让常开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如管道井门等)。
5.3.3.2 防火门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A 93的规定。
5.3.3.3 自动关闭门扇的闭门装置,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5.3.4 防火顺序器
    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特殊部位使用除外),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5.3.5 防火插销
    采用钢质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防火门或多扇防火门的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若有要求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5.3.6 盖缝板
5.3.6.1 平口或止口结构的双扇防火门宜设盖缝板。
5.3.6.2 盖缝板与门扇连接应牢固。
5.3.6.3 盖缝板不应妨碍门扇的正常启闭。
5.3.7 防火密封件
5.3.7.1 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应嵌装防火密封件。
5.3.7.2 防火密封件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 16807的规定。
5.3.8 防火玻璃
5.3.8.1 防火门上镶嵌防火玻璃的类型
5.3.8.1.1 A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A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1.2 B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B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1.3 C类防火门若镶嵌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应符合C类防火门的条件。
5.3.8.2 防火玻璃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1的规定。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