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呈增多趋势,火灾危害呈增大的趋势。因此,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防火,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等施工现场,但不适用于线路管道工程、拆除工程、布展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现场。
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防”和“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因而火灾风险多,危害大:
    1  施工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
    2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
    3  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4  动火作业多、露天作业多、立体交叉作业多、违章作业多。
    5  现场管理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调查发现,施工现场火灾主要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灭不及时所导致。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及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施工现场的防火应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扑灭初起火灾”等关键环节,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订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方便有效”的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以“扑灭初期火灾和保护人身安全”为主要任务。当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受到威胁时,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