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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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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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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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7〕8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第三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章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章 责任落实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