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GA12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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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型号、系列
4.1 型号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型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示例1:
RHZK 6.8表示气瓶数量为一只,气瓶的公称容积为6.8 L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示例2:
RHZK 6.8-2 CPT/A表示气瓶数量为两只,气瓶的公称容积分别为6.8 L,带有快速充气、环境空气旁通、远距离通话装置,经过第一次改进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4.2 系列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系列按照气瓶公称容积划分为:3 L、4.7 L、6.8 L、8 L、9 L、12 L。
上一节:
3 术语和定义
下一节:
5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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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系列
5 技术要求
6 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快速充气装置
附录B (规范性附录)环境空气旁通装置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远距离通话装置